■招生计划
今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5400人(含合肥一中、一六八中及有关民办高中外地招生计划,不含综合高中招生计划),招生的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
今年秋季合肥八中高一新生到政务区新校址就读,实行寄宿制,招生计划为2000人。合肥一中在滨湖新区校址招生2000人,实行寄宿制,其中1500人面向市区招生,500人面向市区外实行自主招生。
今年合肥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招收适量择校生。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招收择校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志愿设置
今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即“知分填志愿”。共设计5个批次10个志愿,每个批次2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实行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设置为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四中、七中、九中、十中等4所省示范高中及合肥一六八中学。分别设置为2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合肥一六八中学第一、第二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
第三批次:合肥外国语学校(合肥二中)、合工大附中英语国际班、安大附中英语班、各省市示范高中共建实验班。分别设置2个志愿,合肥外国语学校(合肥二中)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合工大附中英语国际班、安大附中英语班、各省市示范高中共建实验班第一、第二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
第四批次:合肥三中、五中、十一中、十三中、二十六中、合工大附中等6所市示范高中(为强化外语和艺术办学特色,市示范高中合肥二中不再安排普通班招生计划),其他公办和事业办普通高中及民办高中,有关学校的艺术、体育特色班。分别设置2个志愿,其第一志愿为统招生志愿,第二志愿为择校生志愿。
民办高中和有关学校的艺术特色班(音乐、美术)、体育特色班第一、第二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
第五批次:合肥二十四中、二十六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以及四十中综合高中班。分别设置2个志愿,第一、第二志愿均为统招生志愿。
■报考要求
(一)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收的高一新生按照全市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和择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其中合肥一中安排1500名学生、合肥六中安排600名学生、合肥八中安排2000名学生。
(二)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四中、七中、九中、十中等7所省示范高中,分别与合肥五中、二中、三中、二十六中、十三中、合工大附中、十一中等7所市示范高中设立省市示范高中共建实验班,其中合工大附中设立1个共建实验班、其他6所市示范高中各设立2个共建实验班。录取到合工大附中共建实验班的考生享受与其单位子弟同等待遇。
(三)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安农大附中、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等5所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为方便考生报考,以上5校招生实行本单位子女与社会考生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录取。社会考生录取后参照公办高中择校生标准收费。建议报考上述学校的社会考生填报志愿前,详细咨询上述学校收费事宜。
(四)建议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及家长到报考学校详细咨询收费等相关事宜。
(五)合工大附中200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英语国际班,今年起纳入到英语特色班招生中。合肥外国语学校(合肥二中)等3所英语特色班、合肥二中等7所学校艺术(音乐、美术)特色班、合肥十一中等5所学校体育特色班今年继续招生。报考英语特色班的考生,其初中毕业学业英语学科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70%;报考体育特色班的考生,其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80%;报考艺术(美术、音乐)的考生,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
(六)经省教育厅同意,台胞林汉克先生资助的长丰一中 “宏志班”、合肥一六八中学与台湾财团法人爱心第二春文教基金会共同设立的 “珍珠班”今年继续招生,计划招生各为50人,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宏志班”或“珍珠班”的学生每年分别可获得3000元、2500元的资助。具体招生办法可直接咨询招生学校 (长丰一中咨询电话:0551-6681966、6671236,合肥一六八中学咨询电话:0551-2327199、3851533)。
(七)经省教育厅批准,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综合高中面向全省自主招生。
(八)在合肥市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外地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考和录取普通高中方面享受与合肥市区考生同等待遇,即可报考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等。录取的三县户口考生享受与市区户口同等待遇,其他外地户口考生作为“择校生”处理,其就读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择校费。
(九)普通高中志愿表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
■录取原则
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的考生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直升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须达到直升学校录取的要求。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参照普通高中要求。政策性加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总分。2007届本市户口考生均须参加合肥市的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综合素质与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要求。历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省示范高中。
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以及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分别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按照志愿顺序录取,即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成绩 (含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按考生全省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按考生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