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6日早晨最后一门英语考试的结束,2008年我市中考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等待考生们的是7月20日开始的填报志愿。
今年,我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20日-23日。省示范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市示范高中、普通高中面向县区招生,企事业单位办的高中和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中,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择校生,分别设置一个志愿和服从志愿;普通高中计划内、择校生(含民办高中)分别设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综合班分别设置一个志愿和服从志愿。考生选择志愿的权利将被依法保护,志愿经考生确认上报后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干预、更改。
对于考生及家长都很关注的录取信息,记者从市招生办了解到,录取工作将分三批进行,依次是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择校生)、第二批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择校生)、第三批普通高中(计划内、择校生)(含民办高中、综合班)。省、市示范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中旬,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职高综合班)的录取工作将于8月28日前结束,职业高中录取可延长至9月10日前。
普通高中录取将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同一学校计划内和择校生计划均会一次性录取完毕,先录取计划内后录取择校生;同一考生不得被不同学校重复录取;平行分录取将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各招生学校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也不准擅自违规超计划和降低分数线招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市示范高中(含择校生)每往一届从其总分中减50分录取,而报普通高中的(计划内)每往一届须从其总分中减30分录取。
对于在集中录取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和录取后考生不报到造成的缺额部分的普通(含民办高中、职高综合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实行补录。补录实行双向选择,执行各学校原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