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公布《2008宣城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意见》,意见对备受我市中考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注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维护考生权益、禁止有偿招生等19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或重申。
今年我市中考将继续实行等级分制度,即对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指语文、英语、数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学科),分县市区、分学科划定等级,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物理与化学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划分等级。各学科每等级赋予一定分值,每相邻两个等级分值相差为1分,具体分值为:A1为25分,A2为24分依此类推,A25为1分。体育考试成绩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合计分值按20%比例(保留一位小数),计入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等级总分。
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将分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三个批次进行。除民办普通高中实行一次性录取外,其他普通高中将分计划内和择校生录取。省级示范高中首先录取分解到校指标,其次录取计划内统招指标和分解到校未完成的剩余指标,最后录取择校生。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及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线。择校生录取按计划招生数严格依照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再放宽比例取舍。同时在录取中将严格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生源未满的招生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今年我市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将有60%分解将实行到校指标录取,同时设置最低控制线。其最低控制线划定办法:依据招生学校计划内指标总数,结合考生志愿,按照1:1比例划出一条分数线,在此线下降10个等级分为该校计划内60%分解到校指标录取最低控制线。分解到校指标未完成的,纳入到招生学校的计划内统招指标中。
今年我市中考还将继续实行优秀初中毕业生直升录取办法。省级示范高中也可实行优秀学生直升录取,直升录取计划控制在招生学校计划总数的5%以内。
据了解,今年中考招录中将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前置条件。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各科等级分总分与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合计分值的20%折合分(保留一位小数)之和,从高到低;考生省统一命题各科考试成绩原始分;理化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成绩原始分、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分合计分值从高到低;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原则择优录取。
在整个高中阶段招生结束后,将公布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符合录取条件未被其他学校(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报名参加二次录取。
招生管理意见同时对各校招生计划实行,维护考生权益、禁止违规有偿招生、收费标准、资格审查、班额、招生范围等做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