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2008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正式公布。按照要求,今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考生随机抽考其中一科,考试满分分值为10分。
据介绍,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按照现行教材中的学生分组实验要求命题。考生考试分数计入中考总分,同时分为A(10-9分)、B(8-7分)、C(6-5分)和D(4分及以下)4个等级,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重要实证材料之一。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有病历或有关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应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学校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4月25日之前由学校报市中招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组(在市教育局教仪站)审批,并做好复查准备。免考证明材料进入考生档案。被批准理科实验操作免试考生的成绩按6分计算。
4月28日公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具体范围。考试时间为5月7日-11日,共5天。考点分别设在合肥四中、五中、七中、九中、十中等5所学校。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考场各2个。物理、化学试卷均为A、B、C、D、E、F各6套,每套8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每场20分钟。考生迟到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因考生本人操作因素造成事故而中断考试的以实际已得分计算。无故缺考的不予补考。
考生允许带钢笔(或圆珠笔)、铅笔、直尺和橡皮,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用品。 (束芳 李守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