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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9月12日)

日期:2008-09-12  来源:考试大  求学论坛  合肥学校


单项选择题
甲乙之间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于6月1日开庭审理,原告甲在开庭时提出申请,因审判员王某系乙的女朋友而要求其回避,此时法院应当( )。
A.裁定中止诉讼
B.裁定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案件
D.立即作出决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参见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以上法条可见,此时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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