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资讯第一门户 合肥求学网-网络安徽幼教、中高考、职称考试等教育资讯!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幼教 | 小学 | 中考 | 高考 | 留学 | 中专技校 | 自考 | 成考 | 研考 | 公务员 | 图片 | 合肥学校
论坛 | 问吧 | 博客 | 评论 | 外语 | 人才 | 试题中心 | 司考 | 财考 | 学车 | 一卡通 | 会员 | 合肥课程
论坛 | 博客 | 问吧 | 课程 | 学校 | 人才 | 单位会员管理 | 培训优惠信息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 合肥求学网 > 司法考试 > 复习辅导 > 文章正文

司法考试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冲突的解决

日期:2008-05-26  来源:成人高考教育网  求学论坛  投诉曝光


  [论述题材料]
  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与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据法制网—法制日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说:“6月1日以后律师法就要生效执行了,假如到那天刑诉法还没有改变的话,律师要按照律师法做的时候,公安机关、侦查机关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同意你这样做,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担忧。两个法律效力的衔接问题越来越让我感觉到是一个非常迫切甚至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1月26日,在“和谐社会与刑事辩护”研讨会上,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长杜春透露:“司法部力争在今年抓紧修订刑事诉讼法,以保证诉讼的基本法律与新修订的律师法在相关规定上的一致。下一步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就如何贯彻实施律师法以及律师法新规定的执业权利联合制订一些规定。”
  面对法律界对律师法和刑诉法衔接的渴望与争议,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教授表示:“新律师法把律师几个重要的权利都写上去了,这是历史的进步,我们不要计较它和刑诉法或者和其他法律技术层面上的冲突。律师法的一些规定,反映了十年来我们法制的一种进步,我们要承认它的合理性、正当性、必要性,不要抓住律师法与刑诉法两个法律或者几个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否定律师法的效力,给不执行律师法提供借口。
  对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规定的矛盾,该如何解决,请发表你自己的观点。(20分)
  [答题要求]
  (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司考角度]
  1.《律师法》的进步之处:解决了律师的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
  2.法律规定之间冲突的解决。
  [参考答案]
  《律师法》在三个方面突破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规定了律师会见不需要经过批准,扩大了律师的阅卷权,赋予律师直接的调查取证权,解决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意味着控辩双方的关系将逐步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但是针对两个法律之间的冲突该如何进行解决呢?笔者认为,要通过《立法法》的规定来妥善解决《律师法》和刑诉法的冲突。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效力来看,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律师法》扩大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都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权,与宪法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并不违背宪法的规定。
  其次,从《立法法》规定的基本法和一般法的关系来看,《立法法》只规定了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基本法与一般法之间的效力问题。《刑事诉讼法》作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律师法》作为一般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应该有区别,但是《立法法》没有规定基本法和一般法之间的差别。《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新法优于旧法。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经过了法律授权,完全可以行使人大的权力,因此,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应当被视为同一机关。那么,根据新法优于旧法,新律师法是新法,就应当依照《律师法》的规定执行。
  最后,从《立法法》规定的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来看,《立法法》规定,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不能解决的,要由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因此,应该用《立法法》来解决《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之间的冲突,以保证新《律师法》的顺利实施。


【新闻:0551-4249173 广告:0551-4249282】 【责任编辑:王春燕】



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分则记忆精装加强版
2008司法考试民法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
2008司法考试刑法学与论述题有关的知识点
司法考试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冲突的解决
行政法复习方法-“经纬论”
  最新图片
过来人真情支招:十天如何冲刺司法考试(图)
过来人真情支招:十天
司考: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四个步骤(图)
司考:判断是否构成不
考生必看:如何应付司法考试中的法律条文
考生必看:如何应付司
名师谈07年司法考试复习技巧
名师谈07年司法考试复
司考各阶段复习法汇总
司考各阶段复习法汇总
24小时TOP
   
焦点聚焦
  更多>>>
·2008安徽高考高招方案解读
·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000多人
·2008年全国高校考研成绩查询汇总
·聚焦09高考安徽首次公开听证方案
·合肥中小学区划分沿革专题
·安徽省2008年4月&7月自考专题
·2008合肥“一模”试卷分析及复习建议
·三步轻松取得教师资格证
论坛精华
  更多>>>
合肥课程
  更多>>>
·公爵经理班(C2)(大众3000)
·公爵普通班(C2)(大众3000)
·公爵经理班(C1)(大众3000)
·公爵普通班(C1)(大众3000)
·C1(小型汽车)经理班(普桑)
·C1(小型汽车)轿车班(普桑)
·C1(小型汽车)普通班(皮卡)
·B2(大货车)普通班
热门图片
  更多>>>
合肥六中2008年军训汇报表演照片集
合肥六中2008年军训
安徽学子“摆阵”祝福奥运
安徽学子“摆阵”祝
爱心涌向特困大学生
爱心涌向特困大学生
中考前探营
中考前探营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欢迎投稿 - 广告服务 - VIP会员 - 网站建设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7 www.hfqiuxue.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求学网 版权所有 客服E-Mail:service@hfqiuxue.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服务电话:0551-4249282 4249173 皖ICP备07005555号 带宽支持:炎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