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资讯第一门户 合肥求学网-网络安徽幼教、中高考、职称考试等教育资讯!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幼教 | 小学 | 中考 | 高考 | 留学 | 中专技校 | 自考 | 成考 | 研考 | 公务员 | 图片 | 合肥学校
论坛 | 问吧 | 博客 | 评论 | 外语 | 人才 | 试题中心 | 司考 | 财考 | 学车 | 一卡通 | 会员 | 合肥课程
论坛 | 博客 | 问吧 | 课程 | 学校 | 人才 | 单位会员管理 | 培训优惠信息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 合肥求学网 > 司法考试 > 复习辅导 > 文章正文

司法考试行政处罚法复习指导

日期:2008-04-09  来源:考试大  求学论坛  新鲜报料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原则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法定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凡是没有公布的法律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四)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的比较:
  1.法律。法律可以设定所有的行政处罚(包括个别列举的六种,在列举的六种之外可以创设 新的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
  2.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法律没有设定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定。国务院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可以创设新的处罚)。
  3.地方性法规。
  4.部门规章。
  5.地方规章。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这里的其他法律文件主要指:
  1.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只能在法定文件中设定,法定文件以外的文件不能设定。
  2.部门规章才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的罚款,制定规章以下文件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不能通过这些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
  3.国家机关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他们制定的文件中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所有的行政主体都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当然处罚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
  二、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
  1.地域管辖:违法行为的发生地(违法行为地、违法结果地、结果发生地)。
  2.指定管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时,应当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标准是按最先查处地确定管辖机关。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 来源:考试大
  1.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处罚,它是为了弥补某些行政处罚不能消除危害状态情况下的补充行为。
  2.一事不再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了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3.裁量情节。
  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
  4.处罚的折抵。
  《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两种情况要折抵:罚款折抵罚金和行政拘留折抵相应刑期。
  5.追究时效。
  法律规定原则上行政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谓的法律另有规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规定的六个月;另一个是《海关法》规定的三年。
  一个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需要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新闻:0551-4249173 广告:0551-4249282】 【责任编辑:王春燕】



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复习指导
实用战略:司法考试五遍复习法
刑事诉讼法必知:广义的侦查
刑事诉讼法必知:刑诉法概述
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首次审议强化救灾款物监管
  最新图片
过来人真情支招:十天如何冲刺司法考试(图)
过来人真情支招:十天
司考:判断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四个步骤(图)
司考:判断是否构成不
考生必看:如何应付司法考试中的法律条文
考生必看:如何应付司
名师谈07年司法考试复习技巧
名师谈07年司法考试复
司考各阶段复习法汇总
司考各阶段复习法汇总
24小时TOP
   
焦点聚焦
  更多>>>
论坛精华
  更多>>>
合肥课程
  更多>>>
·摄影专业
·编导,导演,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主持
·播音主持表演高考辅导
·2009年播音表演冲刺强化班
·普通话口才、考级55期
·安徽新视点特色专业--合肥化妆培训
·安徽美容全科班--美容专业培训
热门图片
  更多>>>
新校服背后印着"××建材市场"学校否认是做广告
新校服背后印着"×
高尔夫瑜珈走进高中体育课堂 专家意见不统一
高尔夫瑜珈走进高中
参与冬季长跑 投身阳光体育
参与冬季长跑 投身
我们搬进新校舍啦!
我们搬进新校舍啦!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欢迎投稿 - 广告服务 - VIP会员 - 网站建设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7 www.hfqiuxue.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求学网 版权所有 客服E-Mail:hfyxs@yahoo.com.cn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服务电话:0551-4249173 4249282 皖ICP备07005555号 带宽支持:炎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