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乌鲁木齐已历时多年的中考加分政策悄然发生变化,出国留学归国子女、拔尖人才、重大投资商子女等不再享受加计10分的“特权”。
根据近日颁布的 《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当地对中考考生实行的政策照顾范围已有所调整,增加了“因公牺牲、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人民解放军子女,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的考生,中考原始总成绩上浮10分”的规定,取消了往年对“出国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的拔尖人才子女、在我市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商子女,在录取时加计10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