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从宿舍高低床上铺摔下昏迷,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近150万元。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学校被判赔偿学生家人51万余元。
家住肥西县上派镇的唐佳佳今年23岁,原是安徽职业技术学院04级工商管理商务423班学生,住在该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宿舍608室。法院查明,608室门朝南开,室内有3张高低床。当时唐佳佳和颜某某同住一室,3张床摆放位置为平行自东向西排放,最东边一张贴墙,与另一张床紧并在一起,中间约隔一个人肩宽往西摆放另一张床,唐佳佳睡在合并床上铺。去年4月17日上午,唐佳佳在寝室睡觉,约9时25分,颜某某喊他起床,唐从床上站起后,双手分别撑着东西两张床准备下地时摔倒,当场昏迷。后被送往省立医院,入院时已没有生命特征。抢救后送入ICU病房救治,9月23日,唐佳佳转至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至今,唐佳佳仍处于昏迷状态。学校已支付22万余元医疗费用。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认为,唐佳佳作为该学院学生,就读期间,学校安排住宿,应对学生的住宿安全尽到管理义务。唐佳佳居住的608室,床铺的摆放之间间隔只有约一人肩宽,对此学院未尽管理职责,应对唐佳佳的伤残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唐佳佳作为成年人,应对不按规定上下床铺的潜在危险有充分认知,因疏忽大意导致摔伤的后果,本身具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学院的民事责任。一审判决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赔偿唐佳佳包括医药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在内,共计51万余元(含已支付的22万多元)。据了解,目前双方都已上诉。(刘晓丹 郜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