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刚出校门的大学本科学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计算机软件作品,非法牟利10万余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近日,这起案件在蜀山法院结案。
2007年,张青、朱光和吴军三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开设网络游戏。张青负责采用托管和租用网络运营商服务器,使用盗版源程序,在互联网上开设“七喜江湖”网络游戏私服,以出售该游戏虚拟装备的形式非法牟利。吴军负责制作该侵权游戏网页、服务器端程序安装调试及网络安全等技术支持。朱光负责告知游戏玩家交款银行账户号、配发相应虚拟装备及账目记录工作。至2007年11月止,非法经营额101502元。
归案后,三被告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回非法所得款8万元。被告人张青、朱光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吴军投案自首,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杨淼 朱玉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