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合肥市、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明: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6、学前教育报告单。
初中招生
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集体报名和在外地借读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将小学毕业生分配到学区内的初中学校。升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明;4、小学学籍档案。
残疾儿童入学
三县聋哑儿童原则上在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盲和弱智儿童在学区内的普通学校就近随班就读;市区的盲和聋哑儿童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在本区的“弱智儿童辅读班”就读。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民工子女入学
从7月1日到8月20日,由外来务工人员暂住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
农民工子女入学只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合肥市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合肥市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区的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以上(含1年);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境外人士子女入学
小学阶段可到合肥市南门小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小学部)、合肥市琥珀小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师范附小、合肥市六安路小学和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初中部)、合肥市琥珀中学、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合肥市一六八中学、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就读。学前教育阶段可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幼儿园、合肥市长江路幼儿园、合肥市宿州路幼儿园就读。除上述定点学校外,也可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园、就读。
投资者子女入学
达到以下投资规模的投资者子女,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三产类项目。
照顾政策
下列情况之一的儿童,可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合肥市市区,适龄儿童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4、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5、烈士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