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5日至4月10日。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两天。
200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负责对口招生的政策制定及对口招生工作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计财处负责会同省计划部门编制对口招生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考务管理、组织命题、录取工作;省教科院负责《考试纲要》的制订、试卷分析等项工作。各市教育局负责当地对口招生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科类生源状况和上年录取情况,结合各招生院校的申报要求及办学特色和条件编制,并列入全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联合下达,由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开设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专业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育类的考生,应为纳入全省年度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历届幼儿师范毕业生和历届普通中师毕业生;
(3)我省户口;
(4)身体健康。
体育类、艺术类、幼儿师范类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专业考试时间、办法另文公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2008年起高职院校招收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报考资格按省教育厅教秘〔2007〕608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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