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高三(4)班一位学生家长日前来电反映,他女儿从去年7月到春节前的一个学期,总共交了1500元的补课费和资料费,让其不堪重负。
该家长介绍,2007年7月份,学校收了500元钱,其中400元为补课费,100元为空调费。据了解,收费时学校老师不出面,而是由学生家长代收。收钱时学生家长作为代言人现场发言,该代言人每次都称老师和孩子都比较辛苦,所以当时对于收费一事大家都没什么意见。“补课是为了孩子好,收点费用大家也能理解。”后来,学校又分两次收了两笔钱,一笔300元一笔200元。可就在孩子放寒假前,学校再次通知还要收取500元,且说这500元是从去年7月1日到8月29日的补课费。“去年7月份刚收了400元补课费,咋还要收这么多呢?”这位家长一肚子苦水。
记者在合肥二中采访时,该校副校长夏海波介绍,收费之事确实不是学校行为,收多少钱、开支账单等全部由家长委员会研讨决定,收上来的钱也全部由班级班长保管,老师不插手。夏海波与高三(4)班班主任取得联系后告诉记者,高三(4)班班主任称与其没关系。
“开支虽由班长保管,但实际上还是班主任说了算。收费时老师的确不在场,但老师肯定知道,家长也不会违背老师想收费的意愿。”反映问题的家长告诉记者,这其实是学校变相收费并想方设法逃避教育主管部门监管的迂回之策。 (孙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