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稿已于近日上报省政府,即将印发实施。有关方面要求各地做好高校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高校在2008年秋季学生开学报到时,暂停组织指导学生与商业保险公司签定新的医疗保险合同。学生报到后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予以报销。各地高校要尽快明确具体管理机构,待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下发后,立即能开展政策宣传和组织参保工作。
(徐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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