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08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办法已经出台。
一、市聋哑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本市范围内(含三县)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听障儿童;一年级计划招收1—2个班。
报名事宜:1、上述对象中,凡本市市区户口的,由监护人带入学儿童本人直接到聋哑职业学校报名;三县户口由各县教育局或监护人带入学儿童本人到聋哑职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2、报名时间为8月21日至26日;3、新生到校报名时需参加学校规定的常规测试;4、对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听障少年儿童,入学年龄可酌情放宽。
二、市培智学校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本市范围内(含三县)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经《韦氏智力量表测试》专业鉴定为智力障碍的儿童;招收1个班(10—12人)。
报名办法:1、适龄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到培智学校报名;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报名时需经面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4、对拟由普通学校推荐转入培智学校就读的学生,培智学校按规范程序操作,凡未被批准入学的学生一律回原校就读,原校不得拒收;5、报名时间为6月23日—7月3日(周六、周日除外);6、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智障少年儿童,均可插班入学。 (王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