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08年省市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出台,根据方案,亳州一中等全市12所省市示范高中共招生计划内定向生9047名。
据了解,为进一步均衡我市初中毕业生生源,努力缓解初中阶段择校矛盾,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实行将省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招生办法,并确定定向分配的指标按省市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人数的60%计算,根据分配方案,我市12所省市示范高中共将招生计划内定向生9047名。
根据规定,在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中)就读2年以上的应届在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省、市示范高中录取要求的考生有资格成为定向生。定向生分配指标根据各初级中学应届在籍参加升学考试学生数和初中办学水平等因素按比例确定。定向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示范高中计划内非定向生录取分数线线下30分,对具备定向生资格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志愿,根据各省、市示范高中分配到各初中毕业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省市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指标分配依据及分配数字在公示栏和媒体上公示。各初级中学要将符合定向生资格条件的考生名单和享受到定向生指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分别公示一周。有历届生冒充应届生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定向生录取资格,同时该指标作废,不再递补,并追究有关学校和当事人责任。(胡长飞、仵保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