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经合肥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受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合编[2007]20号文件、合办[2006]5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财会类、经济管理类及经济法专业。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户口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A4纸复印),连同《合肥市政府国资委公开招考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3日至2007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合肥人才大厦九楼(合肥市阜南路19号)
咨询电话:3532202、2659077,投诉电话:3532200。
3.免交笔试费、面试费。
(二)考试:
1、笔试。应聘者与拟招聘职位达6:1方可开考,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笔试时间为2008年1月13日上午8:30—11:0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财政、金融、会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经济法等学科基础、专业理论方面的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科基础知识占60%,专业理论知识占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掌握知识的扎实性、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核。体检及考核对象与拟聘用人员按2: 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入围。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市政府国资委组织考核小组对体检及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确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审核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财经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并组织其参加体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提交市政府国资委党委研究,按照1:1比例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合肥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聘用资格等处理,并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人员。公示期满未收到投诉或投诉经查证不实的,与之约定聘用期,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佣金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06]57号)规定合肥市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年佣金划分六档标准(六档年佣金标准分别为18000、20400、22800、25200、27600、30000元)。根据聘用人员能力、承担任务等情况综合定级,确定佣金标准。聘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基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包括在佣金内。同时,根据市财政局、人事局《关于市直机关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合财行[2007]313号)规定,对各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按年佣金总额的30%核准经费指标,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实绩,制定方法,发放到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