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
和往年相比,今年高校招生政策有10项内容保持不变——
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科)及外语科目中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其他科目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
继续实行网上评卷和网上录取。
严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本科不补录。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不变。
保持近几年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变,严格执行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
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招生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分六个批次,即提前批;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高职(专科)院校的一、二批。艺术类分五个批次,即第一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第二批,使用省专业统考(含省属院校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本科专业;第三批,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第四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省外院校高职(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省专业统考(含省属院校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高职(专科)专业。体育类分三个批次,即第一批体育专业院校、重点院校体育专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第三批高职(专科)院校。
提前批及艺体类院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其他批次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军校招生坚持军校招生录取标准,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
对高职(专科)院校(包括省外院校),根据录取新生报到和流失情况,如有缺额,将进行补录。
(束方 李守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