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生及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的录取办法,过渡期为3年。”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职业院校,可试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录取模式。也可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
——摘录自2009年高考方案征求意见稿
“成绩不是太稳定的考生家长,问得最多的就是2009年高招录取会不会‘一刀切’。”合肥一中高三张元桂老师说,“看到了2009年高考的征求意见稿,我们都放心了,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历届考生及社会考生的实际情况,具有过渡性,解除了2009年之前的落榜生们的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