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起,经济较困难的人家如果有孩子考上大学,再也不用到亲戚朋友家“东挪西凑”去借学费了。今年,我省将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只要符合条件,大学生包括在校生,均可以在生源地申请贷款,不需要到大学里等待贷款。
我省借鉴试点省份推行
昨天,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朱彤介绍,今年,我省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属于前列。根据国家要求,去年,江苏、湖北、甘肃等5个省份作为试点省份,已经实施。
考虑到我省情况,2007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地税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暂行办法》。在我省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之外,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省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最高申请每人6000元/学年
我省规定,借款人必须是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安徽籍学生,或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的安徽籍学生,无违法违纪记录,家庭经济困难不能足额支付学费和基本费用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分学年发放的办法,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贷款将直接汇划到借款人所在高校指定的账户,由高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将生活费贷款转发给借款人。而过去,一些大学生,必须在所在学校,等待助学贷款的落实。
我省还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负责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就近原则,由借款人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
《办法》规定,同一学年,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计划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年。 (穆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