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07〕11号),做好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工作,我委定于近期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及党组织负责人的情况进行摸底和登记,现将登记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内容
1、《广东省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情况登记表》
2、《广东省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登记表》
二、登记对象
《广东省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登记表》登记对象为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负责人,包括学校党组织的正、副职领导。
三、有关要求
1、开展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有关情况登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由本人亲自填表,《登记表》可到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下载。
2、请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党组织将本校的各项登记表于1月20日前邮寄到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联系。
联系人:靳天来 电话:37628071
附:1、《广东省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情况登记表》请点击查看
2、《广东省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登记表》请点击查看
2008年1月11日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