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资讯第一门户 合肥求学网-网络安徽幼教、中高考、职称考试等教育资讯!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RSS订阅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 幼教 | 小学 | 中考 | 高考 | 成考 | 自考 | 公务员 | 学车 | 试题 | 课程 | 学校 | 会员 | 博客 | 问吧 | 论坛
论坛 | 博客 | 问吧 | 课程 | 学校 | 人才 | 单位会员管理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 合肥求学网 > 高考频道 > 高考动态 > 民办高校动态 > 文章正文

民办高校出现四种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日期:2007-03-12  来源:  求学论坛  合肥学校


    “学校资产不按期过户、办学条件不达标、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年度检查不合格”,出现这4种违规行为的民办高校将被罚款1万元至3万元,严重者暂停招生,这是教育部在新近颁布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的。

  《规定》要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民办高校所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要与备案内容一致,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

  《规定》明确,对于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民办高校,将给予1万元至3万元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发布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非法办学机构、非法中介进行查处。

  《规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对民办高校的督导制度,省级教育部门要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建立对民办高校的督导制度,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督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参加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产财务管理、招生、收退费等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教育部明确要求任何民办高校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办高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现金流动情况等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颁布,更有利于维护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杨峰】



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文章
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现状解析 离哈佛有多远
2008海峡两岸民办(私立)高校校长论坛举行
西安思源学院召开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西安思源学院列为“陕西省首批高职实训基地”
西安思源学院《工业工程》专业被确定为陕西省首批高职重点专业
  最新图片
24小时TOP
   
焦点聚焦
  更多>>>
论坛精华
  更多>>>
合肥课程
  更多>>>
·初三化学解题能力特训班
·初三物理同步辅导班
·初三英语同步提高班
·高二化学同步辅导班
·高三英语同步提高班
·名师讲堂—历年高考化学考题专题精析
·新视点美容美发培训学校美容全科班
·安徽摄影师影视后期数码美工培训
热门图片
  更多>>>
新校服背后印着"××建材市场"学校否认是做广告
新校服背后印着"×
高尔夫瑜珈走进高中体育课堂 专家意见不统一
高尔夫瑜珈走进高中
参与冬季长跑 投身阳光体育
参与冬季长跑 投身
我们搬进新校舍啦!
我们搬进新校舍啦!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欢迎投稿 - 广告服务 - VIP会员 -
Copyright 2007 www.hfqiuxue.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求学网 版权所有 客服E-Mail:hfyxs@yahoo.com.cn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皖ICP备07005555号 带宽支持:炎黄数据 Powered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