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努力采取措施,在本区域内推动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问题,从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生。
同时,要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比例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向社会公示;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总数的30%以下;要按照报名学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对于正在进行的高招工作,省教育厅要求任何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各类高校体制外招生、冒用学历教育名义招生和乱收费;坚决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虚假宣传。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加强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严禁借机乱收费。(任凯 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