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行志愿,即指采用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时,考生所选A、B、C、D等志愿,他们之间是平行关系。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
具体而言,首先将考生档案投到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到B学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档条件,就不再向C和D院校投档。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解读2008年安徽高考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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