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半岛都市报》报道:5晚7时许,胶南出租车司机王先生遭到一男青年抢劫,男青年自称是胶南某高校的在读大学生,抢劫是为了筹回家的路费,并持剪刀刺伤王先生。王先生挣扎着开车撞上了临港路一家公司的外墙,正在值班的保安闻讯出来,将男青年制伏后交给110民警。6日上午,记者从胶南警方了解到,实施抢劫的男青年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向出租车司机“讨要路费”,其包含的意思也就不言自明了,任何一个陌生人向另一个人要路费,潜台词也就是抢劫。然而,这个大学生究竟是穷到了没有路费的地步还是只为了发点横财,以供上网谈友朋友消遣,还很难说,即便是真的穷到了没有路费的地步,也绝不容许到大街上来抢路费,抢劫的直接后果就是犯罪,法律绝不容许抢劫行为,更容不得对他人人身造成伤害。
如果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劫匪如此抢劫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毕竟职业劫匪就是靠犯罪抢劫而生活,这些人最终的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监狱,然而,一个大学生又如何会成为“劫匪”呢?
无论是任何学校,均把德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并且,学生自小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所有的学业又无不是以育人为根本,按理说,断断不可能出现“学生劫匪”,然而,这也只是一种普遍性的推测,还有普遍性之外的特殊性,也就是不排除个别学生走邪路,办坏事。一个坏学生并不能代表我们的教育是失败的,但一个“劫匪”学生却可以为学校教育敲响警钟。
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大学生,大把花家里供应的钱,而这些钱却供自己通宵上网,“恋爱消费”,以及换手机换电脑换新潮的生活方式,而这样追逐潮流和高消费的结果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彻底的穷光蛋,连带把自己的家庭也受到累赘,对于城市比较富裕的家庭来说还好说,对于农村来的大学生其家庭又如何承受败家子之重?
入了学校进了城,生活在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当中,不仅没有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反而成了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这又能怪谁呢?当自己的钱包越来越瘪的时候,家里又实在拿不出钱来供自己花销的时候,应当想到千方百计找机会去勤工俭学,哪怕是挣几十元几百元的薪水也比当懒汉强,当然也比抢劫出租车司机强,怎么就立马想到了去抢劫呢?
谁也不愿见到大学生成劫匪这样一个严酷的现实,但谁也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严酷现实,这不仅折射了我们的某些高校重教育轻管理的弊端,也折射了高校对学生法制观念缺乏正确的引导,人们指望大学培养出来的人才首先是合格的道德公民,然后才是对社会有用的知识型人才,而从“劫匪”大学生来看,显然我们的教育、管理缺少了某些环节。
[作者:李振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