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眼下正是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的好时节,然而学生安全问题是春游的一道坎,几年前,珠海市的中学就基本停止了春游,小学的春游活动也大大“缩水”,有些春游只有1个小时就结束了。
不可否认,近年来学校在开展春游活动上,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确实不少,但笔者认为,这决不是我们避免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的理由,更不能因噎废食。春游是让孩子们亲近大自然,拥抱大自然的最佳时期。孩子在春季渴望外出游玩是天性,在这个时期,老师可以领孩子学习农作物的常识,缅怀先烈们的丰功伟绩,所有这些知识和常识都是孩子们在其成长期间的必修之课。如今在城市家庭生长的孩子,他们对农作物识别能力还是比较差,有的只是在课本上看到一点,有的仅靠家长带孩子下乡体验,但这些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孩子还是处在把“小麦当韭菜”误区内。因此,笔者认为,亲近大自然,拥抱大自然,不仅是陶冶孩子们情操的有效途径,而且也是我们当前所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应有之义。
然而,在现实过程中,我们有些学校老师之所以避免带孩子出去春游,一方面是怕孩子在游玩中出现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又怕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秩序,因为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同时,我们往往对孩子们的综合素质培养和考核还不够,最比较青睐的还是孩子的文化课程。从孩子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上,学校和教师这一方也是显得薄弱的,面对家长和社会的责怪与谴责,学校和教师只能保持沉默与妥协,基于这一情形,我们学校取消或避免组织孩子出门春游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国的基础教育以及中小学教师们,一方面要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完成升学指标;一方面要把学生教好,保证学生不出事儿,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管教学生和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越来越无力;一方面要让家长满意,另一方面又要让学生满意。
笔者认为,取消和避免组织孩子外出春游虽然不合情理,但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要一个既合理又合法的保障体系。据说在日本就有个专门的《中小学健康促进法》,并建立保险机制为学生做意外伤害的保险,学生在出游过程中出现意外,由“健康教育促进会”负责处理,责任也不是完全由校方承担。当然,不同的国情就有不同的处理事务的方法,我想,在学校组织外出春游期间,学校不妨采取以大带小的方法,也就是高年级学生看管好低年级学生,或是家长负责全程陪游。或者根据本国实情,也建立一项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体系,从法律上明确事故责任方以及赔偿方式,让校方消除后顾之忧,放手组织孩子外出春游。其实,在安全上,我们的家庭和社会也应该经常向孩子灌输安全事故的预防知识,使其遇到突发事件便于应对。·张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