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6月26日《北京青年报》)
时代的发展,自然要赋予师德新的元素。毕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道德价值认知也会有所不同。我们看到,在新修订的师德规范中,把旧条款中对学生严格要求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并把“保护学生安全”首次写进去,这些显然体现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与权利保护。
师德是个好东西,不讲师德的老师肯定不是好老师。通过制度文本的修订,来弥补师德内容可能存在的缺陷,自然有利于师德的弘扬与落实。但是,制度文本又绝不是万能的,制度文本的价值效用只能体现在实行上。我们现在必须警惕的是,这些制度有没有对教师形成“道德捆绑”;我们必须叩问的是,这些制度到底对教师群体能否产生足够的激励效应。
在今天,教师容易遭遇“道德捆绑”,这其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社会对教师高要求,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前对教师的一些高要求,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在为教师挖下“道德陷阱”。对此,很多人可能不予苟同。是呀,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考虑,谁不希望自己的教育投资,能遇上“人梯与蜡烛”这样的教师呢?可是,我们要回过头来想想,我们子女站得高了,飞得远了,拥有闪亮的人生了,就真需要或者应该让那些教师付出“燃烧自己”的代价吗?
教师仍然是当今中国最需要尊重的职业,教师仍然是中国人性最为光亮的群体,特别是,教师仍然是当前最需要权利保护的群体。
教师加班,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双休日对教师来说是一种奢侈的梦想,这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教育的常态了,可是,这种明显违背《劳动法》,明显有悖于《教师法》中规定的休假权的现象,为什么得不到遏制呢?此外,克扣教师工资现象极度严重,一些教师处于不安全的教学环境,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任意侵犯教育人格尊严,也都有悖于有关法律法规,但是,我们听到多少教师维权的声音呢?如果教师连自身起码的权利都无法得到维护,我们又怎么指望在他们身上过度地道德开发,能够真正发出所谓的人性光辉呢?
事实上,离开教师权利语境谈师德是奢侈的,也只有在站在权利基础之上的师德,才能真正发出人性闪亮的光辉。毕竟,让教师们成为真正具有民主与权利意识的现代公民,师德的制度文本才能获得真正需要的激励效应呀,我们的孩子才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呀! (单士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