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中国在北京启动一项针对农民工儿童的教育援助项目,以此改善中国近两千万农民工儿童的教育条件和成长环境,帮助他们更快融入城市社会。(5月10日中新网)
据悉,此次名为“阳光计划”的援助项目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发起,现已选取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十五所农民工儿童在读学校作为首批援助对象,项目内容包括对农民工儿童在读学校捐建图书馆、邀请社会学者及文化名人为农民工儿童举办讲座以及发动志愿者为学校提供帮扶等。
应该说,推出这个援助项目,是对农民工儿童这个特殊弱势群体的亲情关怀,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确能“帮助他们更快融入城市社会”,那真是求之不得的事。不过,我很担心,“教育援助项目”,真能如愿以偿,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市享受“同城待遇”,虽然喊了几年,也确实采取了不少“惠农”措施,有了长足进步,但那种“三不”现象还或多或少地存在:思想感情上还不够融洽,一些市民仍有歧视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情况;信息占有上不够对称,农民工因忙于劳动,迫于生计,加之接触面不广,比起市民来,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享受待遇上不够公平,就以教育而论,农民工子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少,教育条件差,等等。凡此种种,都有碍于农民工儿童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帮助农民工儿童融入城市社会,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用政策来护航,用制度作保障,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家知道,“同城待遇”关键是一个“同”字,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来维护和实行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主要体现在“有教无类”和资源共享上。事实上,这两方面农民工儿童与城市孩子的境遇是不一样的。比如,前者就近入学就很难,更不要说进“重点校”了,而且升学考试一般得回原籍,在录取时也不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往往照顾城市学生,等等,如果这些不从政策上加以明确和限制,给农民工子女适当倾斜,如果不从制度上加以保障,那么,光捐建个图书馆,只邀请社会学者讲几堂课,好则好矣,但很难巩固和持久,最终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融入”的问题。
愚以为,农民工及其子女融入城市社会,是加速城市化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而要融入城市社会,首先要融入社区,诸如让他们办张暂住证,享有“城市户口”,并采取多项措施让农民工安居乐业,免费对他们开放社区文化、卫生设施,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活动,增加他们和城镇居民(儿童)交流沟通的机会,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舍此,何“融入城市”之有?不是说“教育援助项目”不要搞,而是强调,如果思想上不善待,工作上不重视,政策、制度平台不搭好,或者管理服务不跟上,弄得不好,“援助项目”就会变成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乃至变成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沈仰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