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张泰青在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指出,不允许学校把学生食堂作为一个赚钱的途径。这是张泰青针对有网友提出“现在许多学校的后勤都已社会化、企业化,学校把后勤作为一个赚钱的途径,如何防止学校一边拿补贴一边涨价”的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1月8日《新华网》)
张副司长的表态很振奋人心,但大学食堂问题往往存在一个怪现象:一抓就死,一放就乱。不允许食堂赚钱的日子,我们也曾经经历过,结果换来的是食堂恶劣的服务,以及校园周边各种小炒店的盛行,那样的食堂等于名存实亡。
正是为了解决那种情况,一些学校食堂才开始了社会化和企业化,应该说,这条路子是有其优势的,市场化激活了大学食堂的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弊端,就是食堂的饭菜价格往往和大学生的购买力难以相称,特别是在物价飞涨的年代,这个矛盾就更为突出。
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政府给予了补贴,但确实有如一些网友所担心的那样,一些食堂一边拿着补贴,一边仍然在借机涨价,这样的情况很恶劣,但无论如何,大学食堂是不应该回到过去那种没有制度活力的模式。
换言之,要求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可以,但绝对不能让市场经济下的大学食堂重返计划经济时代那种食堂模式,那样的话,并不能让学生获益。但这样,矛盾又来了,市场化情况下,你禁止人家盈利的法律依据何在?
因此,我觉得解决方案还是应该允许食堂盈利,但不允许食堂牟取暴利,另一方面,国家对大学食堂的补贴,可以尝试别的方式,而不是单纯地直接发放给大学食堂,比如作为学校的饮食奖励基金,如果学生普遍对大学食堂的服务满意,才可以领取这笔补贴,如果不满意,就不能领取这笔补贴,这样的好处是可以让补贴成为食堂改进服务、改善伙食标准的动力。这样的做法恐怕比单纯地不允许学生食堂成为盈利机构,更能让各方接受,也更具有操作性。(但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