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滑县教育工会向该县各学校下发了一份“红头文件”,向全县教职工“筹措教育发展经费”。文件强调,这是政府行为,不存在任何风险,其他人员经教育系统人员介绍,也可参加筹资,最高可达5万元,定期存款年息8分。(12月16日《新京报》)
这样筹措教育经费,是法盲之举,既侵犯了教师的权益,又涉嫌高息揽储,是双重违规。早在2005年,新华网就报道了《河南滑县政府违法为新校建设融资提供担保》:……有偿融资,年利率8%,三年还清,县财政提供担保,融资在一万元以上者,由县政府发给荣誉证书……
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屡屡在教育问题上走“偏门”,县政府还下文件、发证书,丝毫不遮掩这是政府行为,为何?笔者查了查相关资料:《2004中国教育不平等状况蓝皮书》中指出,在小学阶段,河南省郑州市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是河南滑县的14.7倍,而另有资料表明近年来滑县“普九”教育欠债3000余万元。
可见,河南省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不均衡所导致的教育资金上的缺乏是滑县屡屡违规的外部因素之一,而这个因素却被当地有关部门当作了一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教育经费不足,政府又拿不出这笔钱,也就只能寄希望于违规给“政策”让当地的教育部门自谋生路了。
然而,违规给政策,就能解决教育经费问题吗?靠什么还这笔年息8分的资金呢?2005年滑县违规有偿融资时,有记者采访滑县六中校长魏韶时得到了“答案”,魏校长认为通过收取择校费,学校一年就能多收600万,因此偿还并不是问题。笔者相信今年这次的违规,“择校费”同样也是滑县敢于高息揽储的“定心丸”,然而,“择校费”实质不也是一种乱收费?更何况,滑县这种国家级贫困县,又有多少人能缴得起教育部门所预计的“1.5万/人”的“择校费”呢?一旦资金“断链”,预期目标无法达成,风险谁来承担,所引起的社会问题谁来解决?乱收费难道比政府的诚信形象还重要?
想通过摊派、通过高息揽储、通过“择校费”来解决教育资金问题是饮鸩止渴,是自挖陷阱,最终导致的是在教育低层面上的恶性循环,这不仅伤害了教师的利益,挫伤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甚至是败坏了教育的名声,得不偿失。贫困县的教育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教育理念的贫困。
资金摊派、高息揽储、择校费拯救不了贫困县的教育,更需要的是河南省教育配置上的均衡,在生均教育经费上必须要有个本质的提高,从而避免像滑县这样的贫困县先天性劣势继续加大。而在贫困县的教育融资方面,我们更应该提倡社会各界人士无偿捐献的资金筹集方式,或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等机构请求帮助。而从长远看,国家和地方通过发行教育彩票募集资金的方式,也应该纳入人大议事日程。教育是兴国之本,如果套用木桶原理,贫困地区的教育现状恰恰是我国教育的最短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欧木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