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30多辆大客车、警车浩浩荡荡地驶往河北望都金岸高中,将800多名学生和35名教师强行拉走。这一幕,对丁彩英来说形同恶梦——她创办的金岸高中由此遭受了一场致命的“闪电式”打击。(1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河北望都县文教和公安等部门,强行剥夺该县私立金岸高中的合法办学权力,为该县公立望都中学强取生源,是一起典型的公权暴力侵权事件。扩张的公权力对私立学校的办学权的肆意践踏,不仅暴露了处于强势的公立教育难以撼动的“霸权办学思维”,也凸显了处于劣势的私立教育难以摆脱的“维权弱势地位”。在公权机构与私立学校权力不平等的博弈中,私立教育的生存状态实在是令国人堪忧。
一个极其明显的事实是:河北望都引资创建私立学校金岸高中对该县的公立学校望都中学构成了生存威胁。一个只有33万人口的县能有多少高中生源,仅金岸高中就吸纳700多人。这恐怕是该县允许创办私立高中之初没有预想到的。在公立中学面临生源危机的状况下,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理应正视公办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上的差距,把提高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竞争力的重点放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上。
遗憾的是,笔者并没有见到河北望都相关部门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却解读了靠强权暴力而提高公立学校竞争力的事实。难以与私立学校进行抗衡,逐步失去一统天下的办学霸业,使河北望都的公权机构变得不择手段,选择了一个最简单而又最见效的办法。既然有权力批你建校,那么我也有权力否你建校,于是上演了为公立学校的饭碗而不惜动用行政手段,违规剥夺私立学校生存权力的丑剧。
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是可怕的,而河北望都放纵的行政权力更可怕。强行让私立学校解体分流的依据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但事实上上述条款并没有赋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权力。况且在实施这种行政处罚之前并没有预先告知,以先软禁法人代表,后实施“闪电式”打击的方法,这种有组织的对一个私立学校进行非法强制性解体,无疑剥夺了学校依法获得的办学权和法律赋予学生的择校权。
笔者以为提高公立学校竞争能力不是简单的凭借公权力剥夺私立学校的办学权力,而要努力学会在与私立学校合法竞争中营造自己的办学优势,这是公立学校提高竞争能力的唯一路径。遏制放纵的公权力,保护私立学校合法办学权力,这不仅关乎私立学校生存环境的改善,也关乎中国教育的未来。(李承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