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其主要内容是享受该政策的师范生,毕业后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如果违约还应退还所免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到城镇学校工作的,还应到农村任教服务两年。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这个试行办法容易落实吗?恐怕大家都知道有些难度,就试行办法本身来说其实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可为什么反对声一片呢?
这些反对的声音无非两类,一是从学生的择业自由来考虑,认为不该把学生的自由限制得太死了。学生在高考选择学校和专业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将来选择的是什么职业了,那么既然选择了就不应该在毕业后再后悔,因为当初的选择是有余地的。知道迟早要当教师了,就不必在毕业之后对认教十年的政策耿耿于怀,甚至要背信弃义去选择其他职业,这样缺乏诚信度的学生恐怕其他行业也不愿意聘用。
再看现在的就业形式,能稳稳当当当一名中小学教师已经是很不错的职业了,起码是个铁饭碗呢,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无法得到啊。每年看到那些奔波于人才交流会,奔波于中小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心里深深为他们感到担忧,学校的编制是有限的,可应聘的学生却非常多,有个地方呆就不错了,挑三拣四的余地太小太小了。
教师这个职业虽然不是高收入群体,可毕竟比较安定,付出的辛苦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总比没有固定职业到处漂泊或者在家啃老强吧。这一点我相信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是能够理解的,也是能承受的。在一些大中型城市里,教师早已经成为很抢手的职业了,一个大学生在农村服务两年就可以回到城镇继续任教难道我们的学生承受不了吗?承受不了的恐怕是那些借师范教育这个踏板另某他路的人,而这样的人又占多大比例呢?恐怕是很少的一部分了。
国家既然在师范教育上投入大量资金了,就应该得到回报,这是国家发展所需要的,作为免费师范生在入学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的命运,因该为自己将来能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而感到高兴,起码不会因为将来的生存问题而担忧。这是让人欣慰的事情,而不应该和国家继续讨价还价了。
二是认为在落实过程中难免有人钻空子想逃避自己的承诺,或者揩国家的油后再想办法重新择业,这些考虑也是应该的,但这些现象即使出现了,从现在国家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来看,那些钻空子的毕竟是少数,不会成为主流。所以试行办法的现实意义还是有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任何一个制度和法规的出台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不断总结才能趋于完美,只要它是为国家好,为大多数人好,那就应该坚持,不能因为个别阻力而半途而废。
对试行办法的出台,我们还是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看待,以发展的眼光来审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