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扬翔饲料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新招聘的200多名大学生聚会,其间公司领导号召拼酒,结果15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拼酒中喝倒被送往医院,其中1人身亡。“我们集团总是强调竞争,强调PK,要不是这样,这孩子也不会死。 ”该公司一位员工认为,是公司的企业文化有问题导致了悲剧的发生。(8月7日《京华时报》)
公司聚餐喝酒本是常事,这回拼酒致死的确很例外。把悲剧的原因归结为企业的竞争文 化,根本是驴唇不对马嘴。企业的竞争文化指什么?指的是生产的成本、效率和质量的竞争,指的是员工之间绩效和创造力的竞争。喝酒何时也成了企业竞争文化的一部分?莫名其妙!不过,把酒量看作一个人工作能力的一部分在我们的社会中却是不争的事实。
无独有偶,今年6月23日新华网报道,小林参加了永嘉某协会秘书岗位的面试,自认为表现不如别人的他居然被录用了,原因是他遭遇了现场考喝酒能力的“饭局面试”,而他因此表现优异。这样的新闻总能见诸报端:喝酒成应聘的条件之一。把喝酒和工作能力联系起来却表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能喝酒,好办事”,这句俗语几成中国人为人处事的最大原则,自古皆然;不论官场还是民间,都视之为金科玉律。有什么事不是到谈判桌上商议,而是酒桌上见分晓。
有人也把这看作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这哪是什么文化,分明是职场陋习。就算是文化,那也是糟粕文化。自从始祖杜康酿酒以来,酒很快就不再是“味香而醇,饮而得神”的单纯饮品了,它被赋予某种神奇的使命。在我看来,我们的祖先把酒“性格化”了。“酒的性格化”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失意文人的借酒浇愁,刘伶大醉三年的故事、李白在《将进酒》中“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高喊,都属于这类表现;一个就是一些机巧者总结出“能喝酒好办事”的“格言”,这来自于古代腐败的官场。那时人治为主,没什么规则可循,公事也能靠人情私了,酒就充当了其中腐败的纽带。
现代人更进一步,干脆把酒量等同于工作能力。工作能力到底有多强不用考察,用喝酒说话。这种想法和做法危害极大。一方面,它不看重履职者的真才实干,极有可能让碌碌无为的酒鬼担当要职,最终削弱团队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很多公务在非常私人化的气氛和醉眼朦胧的状态下办理,规则和利益考量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很不理性并可能伤害公平公正。
现在企业招聘仍然看重求职者的酒量,信奉“能喝酒好办事”,这不仅是传统遗留的潜意识,更说明目前市场经济中公平博弈的原则尚未被严格遵守,潜规则太多,或者是明规则不健全。企业靠人情搞定很多事情,能因此付出更低成本收取更高效益,并屡试不爽,正是这样的实际才使得应聘喝酒之类的事层出不穷。












